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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应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保险业应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大连日报 ︱ 发布日期:2007-3-7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新时期我们党和国家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保险业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统筹考虑,明确提出了保险不仅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的功能,也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但是,农业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由于经济、历史和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因交不起保险费,有的投保后没有得到赔偿便认为是白扔了钱而不再投保。保险公司也因为农业保险风险大、展业成本高、存在道德风险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愿意涉足农业保险。目前,不仅适合农民需要的险种少,而且保险在为农村和农民服务上缺少健全的机构网络和与之相适应的销售渠道及营销队伍,缺少便捷高效的服务措施,农业保险发展的步伐多年来徘徊不前,保险远离农村,使最需要保险的农村保险工作最薄弱,最需要管理风险的农村抗风险能力最脆弱。这远远适应不了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此,保险进农村,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坚持改革创新改变传统经营方式 
    保险进农村,不仅要解决人们对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问题,还要解决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保证保险真正进农村和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的问题。根据农村风险的特点和当前农村保险发展的状况,保险往农村跟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综合协调各方面力量予以推进的原则: 
    ——在推进方式上,变完全的市场化、自由化运作为建立“政府推动、财政补贴、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三农”保险发展长效机制。 
    ——在险种设计上,变现成的“农险”保单销售为“量体裁衣”,开发适合农民需求、具有可保利益、符合农民消费能力和消费偏好、通俗易懂、投保和理赔简便的保险产品,改变一个险种一种保单的繁琐类同现象,按大的项目类别设计综合保单,变挑险种单保型为“一揽子”综合型。 
    ——在销售方式上,变坐等上门为服务上门,变单纯依靠保险业务人员销售为主要依靠专业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基层村干部代办,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 
    ——在承保方式上,变单保型为统保型。即:将一家一户一人作为承保单位变为以乡镇、厂矿和村屯作为承保单位,保险公司操作由“条条”单保改为“块块”统保。 
    ——在保费来源上,变农民自筹为多渠道筹集。要在当地政府主持下,配合有关部门从财政灾情减免款、民政扶贫救灾款、乡村公益金等多方面筹集。保险费可单独核算,政府与保险公司可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在防范灾情和办理赔偿上,变消极赔偿为积极预防。保险公司要协助政府和农民群众掌握农时季节和自然变化情况,搞好防灾防损,积极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在机构设立和市场开发上,要坚持少设立保险机构,多引进能面对整个保险市场,实行双向负责、双向服务的保险中介机构。市场的开发,业务的经办,尽量由中介机构来操作。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对“三农”的保险服务,避免保险公司因设机构而造成的资源浪费、成本上升的现象,还可以防止无序竞争、破坏性竞争现象的出现,有力地保护农村保险市场。 
    引入中介服务实现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 
    首先,引入保险经纪人机制,发挥保险经纪人专业技术优势,是确保保险进农村的有效途径。保险经纪业是新兴的服务行业,其主要业务是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以及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在保险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中,保险经纪人除了可帮助销售各家保险公司的个性化产品外(每个保险公司只能销售本公司的产品),还可以在政府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支持下,根据“三农”需要,进行产品创新和体制制度创新,推出适合需求的险种,协调各保险公司搞好对“三农”的统保、共保、再保险的安排,以及防灾防损,协助受损农民办理索赔等。这样,不仅解决了保险需求方面的矛盾,也可有效地避免各家保险公司都去设机构、抓业务,造成资源浪费、成本上升的现象。同时,也可以防止“挑肥拣瘦”、打“价格战”等恶性竞争局面在农村保险市场上出现。 
    其次,引入保险公估人参与保险理赔。在承保标的出险后,依靠他们勘查理算。他们应该坚持公正公平的立场,以事实为依据,以技术为手段,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从业,有力地维护保险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化解和缓和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因赔付发生的矛盾,稳定客户,稳定业务,促进双方和谐合作。保险公估人还可协助保险公司,通过及时的风险评估,提出整改方案,搞好保险标的的防灾防损,努力防范意外事故发生,降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再次,要保证“三农”保险的广覆盖面、高承保率,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代理人队伍十分重要。要针对农民看中乡情亲情的特点,建立农民信任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销售渠道和营销队伍,达到乡镇有经纪人,有培训地点和场所,村屯有代理人。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保险代理人资格授予制度,培养一支道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农民认可接受的保险代理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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