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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7-3-7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绥化市市长于莎燕认为:当前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势在必行。
    于莎燕代表介绍说,农村改革20多年来,一个非常普遍而又不争的事实,就是在家庭承包经营获得极大成功的同时,村级经济却在逐渐萎缩,多是债台高筑,甚至服务功能基本丧失。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经济“的这个经营层次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
    于莎燕认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积极支持鼓励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不仅是深化农村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引导农村走新型合作化道路、有效适应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
    第一,围绕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国家方针政策的层面,大张旗鼓地支持鼓励新型合作经济发展。
    第二,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合作经济进行大力扶持。目前,国家虽然有这方面的扶持资金,但数量太少。像绥化这样的农业大市,应给予重点扶持。
    第三,着力解决村级债务问题。鼓励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不等于原有的村级经济就彻底放弃。对现有的村级资产、资源要进行必要的产权改造。能租则租,能包则包,能股则股,以盘活现有集体资产。但目前的最大障碍是债务包袱太重,国家应尽快采取措施,化解村级债务。
    截至目前,绥化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4368个,重点发展了畜牧养殖型、产业承接型、特色经济型、劳务输出型和农机合作型“五型”合作经济组织,确立了“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其中,股份合作公司69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25个,专业协会及各类联合体2648个,入会农户24万户,已累计助农增收达10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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