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文化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建设和谐文化,是推进新农村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设和发展和谐文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我们应怎样建设和谐文化,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呢? 其一,要突出共同理想教育。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建立和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就全国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充分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到本世纪中叶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的心愿和为之奋斗的目标。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思想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就要使这一理想在“和谐邻里文化、和谐村庄文化、和谐乡镇文化”建设中得以充分体现,激励群众斗志,凝聚群众力量,使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明确发展方向,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其二,要突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是鼓舞中华民族追求、进取、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在五千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爱国主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没有民族精神的民族和国家就没有灵魂。因而,我们要通过农村和谐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认真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农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自觉将个人的荣辱得失与国家的盛衰强弱紧密联系在一起,倡导各民族、各阶层团结和睦、平等互助、共同发展,坚决与危害祖国统一、危害社会稳定、危害人民团结的人和事作斗争。激发和鼓励各族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热情,用爱国主义精神把农民群众凝聚起来,艰苦创业,发奋图强,用勤劳的双手和不懈的奋斗,创造美好的生活,建设和谐安康的家园。 其三,要强化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各地在建设新农村实践中要联系实际,强化实践,倡导人人知行合一、诚实守信风气,加强对农民群众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依托“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培养造就一代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讲道德、有觉悟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使其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力量。 其四,要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使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公平正义。一是要针对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薄弱的现状,建立和完善农村普法体系,通过“送法下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制文艺演出、农民夜校、集市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高度重视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坚持标本兼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畅通农村法律服务渠道。通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出良好的稳定环境,引导新农村建设走向合理轨道。 其五,要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发展以民族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工程,是提升和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带动全体成员的素质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努力构建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共建、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文化网络设施建设;二是挖掘、整理优秀文化传统,抓好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工程建设;三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投入力度,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坚持和谐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共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付出相当多的精力和巨大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构建与新农村相适应的思想文化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干部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建设和谐文化目标与建设新农村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和谐文化建设与建设新农村同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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