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进入取消农业税的今天,广大农民告别了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这不仅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使乡村干部从以往向农民催粮要款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但随之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1.土地纠纷调解难。前几年,部分农民认为种田不合算,有的举家外出打工将土地撂荒,有的将承包田硬性交还村组。但这些田地需承担税费,村干部只好通过做工作,将这些闲置田地转包给其他农户。取消农业税及粮补政策出台后,这些农户纷纷返乡要求退还其承包地,而现已耕种的农户不愿归还,村干部难以出面协调。 2.公益设施建设难。取消农业税后,对农村公益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但是,有些村民对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不高,往往是受益农民愿意办,不受益农民不愿意办,由此出现“议而难决”现象,兴修村组公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项目,因缺乏资金投入而陷入停滞状态。 3.村级债务化解难。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几乎所有乡村都有负债。取消农业税前,由于有农业税附加,村级还债尚可以在农业税附加上勉强做点文章。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经费尽管通过转移支付得到一定弥补,但数额非常有限,仅能勉强维持村级运转,村级失去化债来源,造成村级债务难以化解,庞大的乡村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 4.工作职能转换难。多年来,农村基层干部一直扮演着“收税员”的角色,不少干部反映自己工作中7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协助收税,在剩余30%的工作时间里,乡镇干部也愿意把精力放在帮助农民抓调整、跑市场,因为只有农民富裕了,干部才容易完成税收任务。农业税取消后,有的干部认为“农民种田不再纳税,农村工作万事大吉”,存在茫然失落、无所适从的心理,对农业税取消后自己该干什么心里没底。帮助乡镇干部更新知识,找准工作定位,提升为农民服务的本领,应当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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