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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7-1-9
    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生产经营规模,激发企业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社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浓厚的学习兴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的有效场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其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实行自愿加入,民主管理。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社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有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参与民主决策,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逐步增强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另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利于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更好地解决农业投入机制、土地规模经营、集体经济管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诸多问题。在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过程中,各地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的传统优势、资源优势,围绕当地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科学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项目和发展方向;要重视农村能人的培养、扶持,使一些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奉献的新型农民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求和首创精神,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别是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更要充分发挥指导、扶持和服务作用,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发展条件和政策环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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