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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政策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题 农村能和城市孩子同班上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01 (阅读次数:
  如何让进城农民工子女与城市的孩子一样接受正常的教育?日前,河南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把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责任圈定在“流入地政府”,要求把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与城市学生统一编班、统一教学。

  不准向农民工子女收借读费

  城里公办学校的高额借读费让很多农民工家庭“望而却步”。对此,《意见》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户籍所在的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先提出就读申请。流入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就读申请需要的资料包括: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暂住(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原籍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

  农村娃和城市孩统一编班

  在很多地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不能跟城市里的其他孩子同班,评优也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意见》要求,今后,各接收学校,都要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意见》提出,对于家境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校的民办学校,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各地须公示城镇中小学规划

  《意见》要求,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把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设置学校。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辖市,省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中划出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中小学建设。

  今后,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要根据城镇学校大量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城乡不同学段学生数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和使用。

  此外,在同一县域内,将逐步加大城市市区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和教师交流力度,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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