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浙江全省1489个镇乡(街道)中,已有1447个镇乡(街道)建立了同级工会组织,其中建立镇(街道)总工会的已达118个。近日,在绍兴召开浙江省镇乡(街道)工会建设工作会议,省总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定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发地区,较早就认识到加强乡镇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各地从实际出发进行了积极探索。自从2001年《工会法》修订,赋予了乡镇工会部分地方工会职能后,进一步鼓舞了各地探索和创新的积极性。尤其是2004年夏,全总在我省宁波召开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座谈会,提出可试点建立镇总工会的意见后,我省各地工会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又有了新的进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会上,8家县(区)、镇乡(街道)工会代表先后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如绍兴县总工会在“一年转换体制、两年完善机制、三年拓展路子”的工作思路下,从去年开始全面建立镇(街道)总工会,逐步完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余杭区总工会则在人、财和环境建设上下功夫,使得镇乡(街道)工会加强建设的气氛浓起来了,干部的素质高起来了,各项工作更显活力。 陈定新对各地工会已经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认为,目前在我省镇乡(街道)工会建设的实践中,依然存在着组织体制不规范、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制度不健全、活动经费无保障、作用发挥不突出等一系列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为此,他指出,要从实际出发,逐步理顺体制,重视镇乡(街道)工会建设的质量;要大胆探索创新用人机制,解决“无人干事”的问题;健全相关制度,实现“有章理事”;通过多种途径,增强镇乡(街道)工会实力;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发挥镇乡(街道)工会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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