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地方创争活动>上海>文章内容
上海出台《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五年建成三梯队层次结构     

              打造创新型领军人才队伍
 
 解放日报讯(记者 谈燕)到2010年,上海将形成500名以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突出贡献专家等为主的领军人才“国家队”,1000名左右覆盖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地方队”,50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为主的领军人才后备队等三个层次的梯队结构。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召开的领军人才工作信息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本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党管人才新格局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领军人才工作机制,培养造就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经营管理专家、文化人才和创新团队。
  本市领军人才工作的试点首先在科委、教委、金融、卫生、港航、国资委、文化宣传等七个部门展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成为选拔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各部门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100名覆盖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地方队”已脱颖而出。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所长封松林、上海生物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亦学、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所研究员陆卫等33人成为市科委首批遴选出来的“地方队”领军人才,市科委人事教育处处长华庆城告诉记者,这33名领军人才在各自专业领域位于前列、其所在团队极具战斗力,其科研方向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对于这部分领军人才,市科委计划结合具体科研项目进行倾向性支持。
  领军人才是人才队伍中的核心,是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代表,特别是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指导意见》
  提出,在建立和完善领军人才培养机制方面,将进一步拓宽培养渠道,提升领军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领军人才到国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进修深造,对领军人才参加上述活动,可不受出国出境时间和次数的限制。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领军人才成长壮大的环境,进一步发挥领军人才充分自主的领衔作用,本市将采取一系列落实领军人才开发和服务的措施:各个部门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领军人才充分的自主权;鼓励领军人才打破所有制限制和地域限制,聘用“柔性流动”人员和兼职科研人员,自主组建团队;搭建领军人才事业发展的舞台,领军人才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题立项,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加大对领军人才的资助力度,设立领军人才专项资金,促进领军人才资助长效机制的建立。
  为解决领军人才的后顾之忧,本市还将建立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社会支持的领军人才服务机制;建立领军人才年度体检制度,改善领军人才的医疗保健条件;协助解决领军人才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


上一篇:上海构建三项机制推进维权方式四大转变   下一篇:上海推广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作法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