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关于“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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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各有关学校:
安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三理”教育,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不断加强师德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的育人环境,形成了蓬勃向上、催人奋进的和谐校园文化氛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把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今年将继续评选、命名表彰一批河南省级、市级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下面有几点要求:
1、表彰“两创两争”活动文明集体和个人,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文明教师的评选要注重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管理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已经获得文明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者(包括同级优秀教师),原则上不再申报。若发现弄虚作假,不按程序和规定评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扣减该单位的申报名额。
3、文明单位和个人申报表、名单汇总表的标题处要注明“河南省”或“安阳市”字样,以区分申报的“省级”或“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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