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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准,并作为全国确定的唯一试点单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试点,首批聘任280名企业注册官。
企业注册官,是指取得专项资格,经过考评和聘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注册登记岗位行使企业注册核准权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取得任职资格的公务员,如想要当注册官,必须要经过8道程序:公布职位———资格审查———提名推荐———岗位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评———任前公示———人员聘任。此次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将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前提下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新体制,为《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提供实践经验。据了解,企业注册官的聘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决定升级、降级甚至调离岗位,除了工商内部监察室监督廉洁,因发错执照等过错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将直接被记入注册官档案,打破任职终身制。
据了解,企业注册官共分为七个等级,企业注册官的分级与现行的行政领导体系基本对应。目前,我国现行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在工商局内部是实行“窗口受理———部门负责人审查———主管领导核准”三级审批模式,环节多效率低。而实行注册官制后,三级模式转变为“一审一核”模式(注册官一人承担受理、审查、核准全部职责),一至六级注册官有严格审批权,登记效率大大提高。只要材料齐全,正常登记最快两天就可完成。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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