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级技工近11万 人才培养驶入“快车道”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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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6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去年3月,天津召开人才工作会议,首次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整体规划,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多方面调整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截止目前,已培养高级技工1.8万人,培养技师、高级技师3316人,是前三年培养数量的总和。目前,本市高级工及以上人数达到了10.9万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13.05%,比去年提高了1.95个百分点。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驶入“快车道”,劳动力职业技能素质正在与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实现同步和谐发展。
按照本市全面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的要求,为尽快改善本市高技能人才短缺、技术等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加快培养适应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产业大军,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2004—2007年天津市职业培训规划纲要》,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纲要》提出,从2004年至2007年,用四年的时间在制造业、服务业和有关行业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3万名新技师(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和其他高等级职业资格人才)和10万名高级工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以此推动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市劳动保障部门选择市机电工业集团公司、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中环电子信息集团公司、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钢铁有限公司等11家大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允许试点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岗位要求,对国家题库确定的考核内容进行30%的调整。职工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改进企业内技师考评工作,对于企业生产一线行业特点突出、技术复杂、操作性强的工种(社会通用性强的工种除外),技师考评可采取企业内业绩评定的方式,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
市劳动保障部门还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选择20所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设置专业的职业院校,其毕业生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试合格,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5所高等职业学院中开展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试点工作。
为促使快出人才、早出人才,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市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和技术评比表彰活动,通过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等活动,在各行业职业领域不断发现和选拔具有高超技能的人才。2004年,全市共组织各类职业(工种)竞赛21场次,共有40.6万人参加了初赛、预赛、决赛,2029人在竞赛中获得了不同层次的奖励和表彰,1034人得到了高级工以上的等级晋升奖励,并组队参加了全国第一届数控大赛和全国技工学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与此同时,有1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23人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奖总数居全国各省市之首。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蓬勃开展提高了企业对岗位技能培训的重视程度,调动了职工学技能、钻业务的积极性,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刘雁军、冯兆君)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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