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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域禁歧视 陕西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全国招贤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30 (阅读次数:
今年,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是2003届、2004届、2005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未就业人员均可在本月内报名应聘。

据悉,参加这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是已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省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除外。招聘的对象是2003届、2004届、2005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未就业人员。2004年12月31日前,已经与省直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于2005年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过去的有关规定办理。

此外,在有关主管部门上报招聘计划后,省人事厅将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6月19日举行公共科目考试。有关的公共科目,省人事厅正在确定中。6月25日省人事厅将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并向各主管部门通报。各主管部门于7月1日至10日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关于公开招聘陆续公布的信息,考生均可在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sxrs.gov.cn)上查询。在此次公开招聘中,省人事厅要求各用人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

小资料:今年1月我省出台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靳曼)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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