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审辅员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30 (阅读次数:
)
|
|
南方网讯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合同制审判工作辅助人员28名,其中速录员15名。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25日—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403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3号)。报名方式可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
应聘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人民法院工作;
2、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者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并具一定法律基础知识;
3、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及文字处理能力;
4、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05年4月30日);
5、男身高168厘米以上,女身高158厘米以上;
6、珠海市内有居所;
7、身体健康;
8、速录员还应具备五笔听打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应聘者应按照公告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表》可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或珠海人事考试中心网(zh .gdkszx.com.cn)下载。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一)笔试。①考试时间为2005年5月15日上午8:30—10:30;②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中文、文秘等相关知识;③速录员需加考五笔听打,时间为2005年5月15日上午11:00—12:00.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至低,按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利、谢武
电 话:0756-2178935、2178876
传 真:0756-2229175
邮政编码:519000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103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来源: 南方网
|
上一篇:珠三角产业"空心化"浮现 民工荒加速产业转移 下一篇:东莞三大人才市场五一安排 |
|
[ 收藏]
[ 推荐]
[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