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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生就业 非国有单位接收量首超国有单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4-30 (阅读次数: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广州非国有单位的接收量首次超过国有单位。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的就业率达94%。

  根据2003年高校的就业情况,广州前10名就业热门接收专业分别是电子与信息类、英语类、法学类、机械类、土建类、会计类、中文类、临床医学类、电工类、工商管理类。

  据广州市人事局局长江云介绍,2003年在广州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3.9万人,比2002年增长了33.6%,其中接收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2.1万人,比2002年增长了19%。截止到12月10日,通过广州市人事局网上申办接收的高校毕业生为16422人,比2002年增长了7%。

  两类人才紧缺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郑庆充介绍说,预计2004年广州市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其中需要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约2.2万名,需要普通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约1万名。

  广州市相对紧缺的是两类人才:一是综合素质较好的名牌高校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专门人才;二是制造业尤其是汽车、造船、钢铁等重工业需要的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蓝领”实操型技能人才。

  根据广州市最新制定的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广州将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来广州就业入户的调控管理。

  控制人口不控制人才

  从2004年1月起,广州市将改革现行的人口增长调控管理办法。但是,广州市控制人口不控制人才的原则将不会改变。郑庆充说,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水平达到4级的非本市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高级职业资格、专业与职业(工种)一致,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类目录的非本市生源普通大专(高职)毕业生,有单位接收并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同时有合法住所的,都准予到广州就业入户。

  20人以上企业可设集体户口

  郑庆充说,在具体接收非本市生源毕业生过程中,广州鼓励用人单位大力接收教育部所属、原国家部委所属以及列入国家“211工程”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2004年,广州市将实行有利于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办法:一是实行直接申报制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设立的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保险纳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均可直接向各有关部门申请本单位需要的符合广州人口准入条件的毕业生来本市就业入户;二是放宽设立集体户口的条件,凡拥有产权属本单位的办公场所,职工人数超过20人并能为员工提供合法的集体住所的单位,均可向公安部门申请设立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的集体户口;三是试行弹性就业入户政策,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对在事业单位、企业、非企业单位和外地单位驻穗办事机构的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条件的毕业生,可实行先就业和办理IC卡暂住证,再申办入户的办法。

  准入人才目录将尽快出台

  江云透露,广州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刚柔相济、引高控低的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人才引进机制,结合广州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人才引进的基本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制定人才引进补充准入条件,确保人才引进的质量。

  据了解,广州市人事局正在与发展计划委联合拟订广州市人才引进补充准入条件及目录。该目录将对外地生源专科及以下学历生实行严格的控制政策,而本科以上只要具备4级英语证书及学士以上学位则可在穗畅行无阻。(林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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