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知识型职工>职场动态>文章内容
珠三角95%法援对象是外来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4-30 (阅读次数:
在各方面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外来工开始懂得应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权,而不少部门的工作重心也对外来工倾斜。以法律援助为例,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95%的法援对象都是外来工。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了配合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的“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的实施,对外来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成了法制宣传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各方面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外来工开始懂得应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权,而不少部门的工作重心也对外来工倾斜。以法律援助为例,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95%的法援对象都是外来工。

  维权故事:员工猝死获赔3.9万

  张某1月5日到深圳松岗某五金制品厂打工,1月7日凌晨就被发现死在工厂宿舍的床上。张的父亲闻讯赶到深圳,并向厂方索赔58万元。厂方认为,张某实际上班才一天,又是死于晚上睡觉时间,厂方无赔偿责任。于是,张的父亲到宝安区法援中心申请法援。

  区公安分局法医室认定张某的死因为猝死。为消除家属的误解,承办律师向张的家属详细解释了什么是猝死,为何会发生;又找到厂方说明,张某与厂方的劳动关系已确定,他虽然是非因工死亡,按照有关规定仍然可获得赔偿金。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厂方一次性付给张的父亲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3.9万元。

  维权途径:内部调解和申请法援

  通过所在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或者是依靠法律援助来讨回公道,这正是外来工合理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两个主要途径。

  据了解,广东目前的外来工超过1000万人。为了帮助他们更好维权,有关部门的工作重心也对外来工倾斜,如加强普法工作,制订相关规定等。

  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至2003年上半年,省法援机构共办理案件5.8万多件,受援人数达7.7万余人。珠三角外来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占了95%。深圳法律援助对外来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对10人以上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不再审查经济条件。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受援范围,外来工只要其在本地务工,同时有初步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需要法律援助的,都予以审批。 (王俊)

上一篇:政府人才中介机构将淡出   下一篇:湖北年底空岗多主要集中餐饮等行业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