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租赁“叫好不叫座”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4-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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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济南人才中介机构向用人单位隆重推出“人才租赁”服务,一度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然而,这种新型人才消费方式并未像预想的一样“叫座”。迄今为止,这项服务只“租”出了200名人才,平均每月10人都不到。
“人才租赁”又叫“人才派遣”,由人才中介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将适合用人单位需求的人才推荐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管用人,不负责解决档案、职称等问题。“租赁”时间可长可短,也可以仅仅服务于某一个项目。
济南一家人才中介机构负责人认为,“人才租赁”这一新型模式尚未被广泛理解和接受。“人才租赁”每月需交纳60多元的管理费,比代管档案的“人事代理”要多出40多元,一些精打细算的企业宁愿用其它方式选用人才。与此同时,由于“人才租赁”在国内刚刚起步,许多单位还没有“租用”意识。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人才租赁”涉及到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和人才三个方面,被“租赁”者既要服从中介公司的管理,又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这种“三角关系”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管理上的不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用人单位往往将“租赁人才”视为外人,很少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培训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行业的发展。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机制也还不够完善。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还是普遍看好这一行业。他们认为,随着市场化用人机制的推进,“人才租赁”将像汽车租赁业、房地产租赁业一样,成为极具市场前景的新兴行业。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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