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外办近日研究决定,我省将率先在国内建立翻译人才登记制度,8大类人员可申请登记(请到本报网站www.hxdsb.com查询)。经审核合格的翻译人才,将择优推荐担任“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等重大经贸和外事活动的翻译工作,参加有关翻译技能培训。福建省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可进行网上在线登记,也可将《福建省翻译人才登记表》寄送(传真)至省人事厅专家处。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包括八大类:(一)在职称评聘中获得初、中、高级翻译任职资格,从事专、兼职翻译工作两年以上者;(二)通过国家或省(市)组织的考试,获得初、中级翻译资格,从事专、兼职翻译工作两年以上者;(三)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从事翻译(教学)工作或从事兼职翻译工作两年以上者,或在境外使用所学语言工作二年以上者;(四)理、工科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从事某一专业(行业)的专、兼职翻译工作三年以上者;(五)外语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翻译(教学)或兼职翻译工作者;(六)大专毕业学历,在国(境)外工作五年(稀有语种二年)以上,能熟练地进行口、笔译者;(七)能使用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阿拉伯、印尼、马来西亚、老挝、越南、柬埔寨、荷兰、俄、日、法、德等语言熟练进行口、笔译者;(八)其他长期从事口、笔译翻译工作,翻译成果丰硕者。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闽各单位人事处组织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将有关材料上报报省人事厅专家处,外事办系统的翻译从业人员则上报至省政府外事办外事翻译中心。除上述单位以外的在省内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翻译人才,可通过福建省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进行网上在线登记,也可将《福建省翻译人才登记表》寄送(传真)至省人事厅专家处。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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