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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意见培养一名高级技师补贴1100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21 (阅读次数:
  南京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实施意见昨日公布。记者了解到,企业转岗培训补贴的标准,按照南京市同等级各工种平均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培养高级技师最高的补贴可达1100元。

  根据南京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实施意见,凡在南京市失业保险统筹区内、连续3年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本年度裁减职工人数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5%的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对本企业职工(不含当年新招职工)进行转岗培训的,可申请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申请补贴时,企业应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培训方案、上岗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并填报《南京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申请表》。

  转岗培训补贴人数以实际取得上岗证、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准,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全部培训人数的50%。企业转岗培训补贴的标准,按照该市同等级各工种平均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即:对取得上岗和初级等级证书的,按该等级平均成本的40%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中级和高级等级证书的,按该等级平均成本的50%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证书的,按该等级平均成本的60%给予培训补贴(2009-2010年补贴标准附后)。实际培训费用低于相应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予以补贴。

  转岗培训补贴经批准后由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基本账户。根据培训等级,补贴标准为上岗证150元;初级工200元;中级工350元;高级工500元;技师750元;高级技师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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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琦)南京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实施意见昨日公布。记者了解到,企业转岗培训补贴的标准,按照南京市同等级各工种平均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培养高级技师最高的补贴可达1100元。

  根据南京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实施意见,凡在南京市失业保险统筹区内、连续3年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本年度裁减职工人数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5%的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对本企业职工(不含当年新招职工)进行转岗培训的,可申请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申请补贴时,企业应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培训方案、上岗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并填报《南京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申请表》。

  转岗培训补贴人数以实际取得上岗证、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准,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全部培训人数的50%。企业转岗培训补贴的标准,按照该市同等级各工种平均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即:对取得上岗和初级等级证书的,按该等级平均成本的40%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中级和高级等级证书的,按该等级平均成本的50%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证书的,按该等级平均成本的60%给予培训补贴(2009-2010年补贴标准附后)。实际培训费用低于相应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予以补贴。

  转岗培训补贴经批准后由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基本账户。根据培训等级,补贴标准为上岗证150元;初级工200元;中级工350元;高级工500元;技师750元;高级技师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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