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适当扩大放贷规模:让职工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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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房产新政打压炒房行为,而住房公积金则在住房保障上发挥着积极作用。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锡诚在刚结束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上指出,今年,各州市要适当扩大放贷规模,让更多的职工通过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政策要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支持,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受惠于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信息要公开管好职工“钱”
省住建厅指出,今年,有条件的城市可研究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各地对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长期拖欠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缴存,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立专门的缴存执法机构,强化执法检查。
年内,各地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全面地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过程、增值收益的用途及其项目、监管报告等,省级要重点建立对各地较大资金流动执行前的报告、执行后备案和违规通报制度,以完善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预防职务犯罪,管好职工的“钱”。
明确对个人住房贷款比例较高的,要合理确定贷款限额;要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各地须依法发放贷款和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挤占挪用公积金和变相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坚持打击各类骗提骗贷行为,包括用虚假文件违规套现、用虚假合同假资料骗取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增长加快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628.19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182.05万人,预计今年内,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将突破76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增长幅度加快,去年,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391.87亿元,个贷规模控制较好,多数州市个贷比控制在70%至85%之间。
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41亿元用于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累计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47.4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391.87亿元,支持了51.34万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昆明市作为云南省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目前,试点方案已报国家住建部,待批复后即可向昆明市保障房建设项目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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