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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举办2007年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鲁劳社办[2007]28号)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05-14 (阅读次数: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经贸委、工会、团委,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紧密配合就业培训重点工作,提高我省计算机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决定举办2007年度全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人员

  全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人员,普通高等(高职)院校、各类职业学校学生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学员,不受职业、年龄、学历和职务、职称的限制,均可报名参赛。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主办,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单位为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经贸委、工会、共青团市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三、竞赛项目

  (一)计算机操作员

  (二)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四)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五)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

  (一)个人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和复赛由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贸委、工会、团委以及省级行业部门、中央驻鲁单位,按照省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初赛和复赛分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各赛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赛和复赛阶段的竞赛试题和比赛用软件由省组委会统一提供。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

  (二)团体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赛区统一组织,选拔优秀代表队代表本赛区参加全省决赛。团体赛初赛由省组委会命题。参加团体赛初赛的选手可同时报名参加个人赛。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

  五、竞赛报名

  (一)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参赛人员可到省或所在地市级教育部门报名,由其汇总后报省竞赛组委会。

  (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可到省或所在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名,由其汇总后报竞赛组委会。

  (三)省直行业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组织报名参赛,也可到省或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名参赛。

  (四)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所属单位的参赛人员可到省或所在地市级经贸委、工会、团委报名参赛。

  (五)已经取得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任意一个竞赛项目的国家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直接报名参加本项目复赛;已经取得以上职业国家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直接报名参加本项目决赛。

  (六)为使更多的计算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对在往届全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人员参加本届大赛,不再进入奖励名次。

  (七)团体赛组队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普通高校、各类高职、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有计算机类鉴定项目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等要积极组队参赛。

  六、竞赛内容和命题

  (一)竞赛命题

  竞赛按照《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由组委会制定考试大纲并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竞赛办公室负责教材和试题的发放、传输。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分别占30%和70%。

  (二)竞赛内容

  个人赛分为标准赛和职业赛,参加比赛的选手可同时参加标准赛和职业赛,兼报兼得。

  1、标准赛

  标准赛按照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设计,竞赛内容具有通用性和普遍性,面向广大计算机应用人员和职业学校学生。

  2、职业赛

  职业赛是按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设计,竞赛项目按照职业方向划分,突出专业特点,针对性强。

  3、团体赛

  团体赛初赛和决赛依据国家关于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职业资格四级(中级)、三级(高级)的标准要求综合命题。

  七、 奖励办法

  全省决赛各项赛事中成绩优秀的人员和团队按以下办法奖励。

  (一)个人奖

  1、个人初赛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

  2、个人复赛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

  3、个人决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除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国家最高职业资格等级为三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凡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的,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

  4、个人赛决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由省组委会颁发证书、奖牌和奖品。

  一等奖获得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政府一次性奖金2000元人民币;在职职工由省总工会按规定颁发“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由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颁发一等奖奖牌、荣誉证书及数码相机一台。

  二等奖获得者由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颁发二等奖奖牌、荣誉证书及激光打印机一台。

  三等奖获得者颁发三等奖奖牌、荣誉证书及移动硬盘一个。

  参加决赛的选手均颁发优秀奖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二)团体奖

  参加团体赛全省决赛的团队,按照高校组、中等职业学校组、社会组三个类别,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颁发团体奖奖状和荣誉证书,其余参加决赛的团队颁发荣誉奖状。获奖团队的选手颁发个人全能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赛区和单位,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奖状。设赛区最佳组织奖10个,赛区优秀组织奖20个,考试单位优秀组织奖20个。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建竞赛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将竞赛与企业岗位培训和职业院校的专业训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推动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附件:1. 2007年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点击下载

  2. 2007年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组织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二00七年四月二日

 

稿件来源: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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