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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强创业培训管理 落实创业培训政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4-11-24 (阅读次数:

  一、基本情况

  我区的创业培训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从2001年3月开始,先后经历了两个阶段。第—阶段为试点阶段,即从2001年2月—2003年2月,我们先后在乌鲁木奇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进行试点;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即从2003年2月至今。2003年2月自治区创业培训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黄昌元同志做了重要讲话,讲话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创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步加大对创业培训的扶持力度”,是对我区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总动员。座谈会之后,我们组织了各地州市及职业培训机构的部分会议代表30余人,赴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及上海市考察学习5省、市)的创业培训、使全体同志收获很大。

  截止今年9月底,全区30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共开展创业培训1.99万人。创业培训后,有1.12万人创业成功,创业成功率达56.2%,共创造了近3万个就业岗位,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创业培训工作领导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自治区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全区的职业培训工作,并确定了“以培训促发展、以培训促创业、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农民增收”的工作方针。各地先后成立了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创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均是以主管培训就业工作的政府领导挂帅,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组成一个全方位支持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顺利推进的指挥部,为创业培训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严格创业培训工作管理

  为使我区的创业培训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于2003年5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在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培训模式、教学计划、工作要求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尤其在工作任务中,对如何开展政策宣传、如何实施创业培训、如何开发创业项目、如何提供开业指导、如何解决创业场地、如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如何加强跟踪服务等都做了具体的要求。

  今年5月,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在创业培训的机构管理,实行统一的创业培训机构定点认定制度,并有严格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最终由自治区统一审批并颁发“自治区创业培训三点机构”牌匾;在创业培训的过程管理上,对于创业培训的招生管理、创业培训的师资管理以及创业培训的教学管理都做了明确要求;在创业培训的结果管理上,要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学员的后续辅导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创业培训作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已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创业计划书经过专家论证的学员,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时可免反担保等相关措施,规范了我区的创业培训工作。

  3、夯实创业培训工作基础

  为确保我区的创业培训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我们非常重视师资的培养,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批准,我们先后在2003年5月和2004年8月举办了两期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 目前,全区共有SYB准培训师3名、SYB教师153名,这为我区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适应少数民族地区创业培训工作的需要,我们专门组织人员翻译(SYB)维语及哈语教材,目前,第一批3000册教材即将发放到全区各地。

  4、实行创业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

  2003年、2004年以自治区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给全区及兵团各下达了1万人的创业培训目标管理计划,各地政府(行署)按照自治区下达的目标管理计划与各县(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并与就业培训补贴资金挂钩,有效地调动了各地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5、落实创业培训工作的各项政策

  为更好地服务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培训,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助办法(暂行)》 以及《关于明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助费拨付程序的通知》,通知中对于 “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给予2000—3000元补助,其中培训后创办企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3000元的培训补助,自谋职业的给予2000元的培训补助”。创业培训补助费拨付程序如下: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举办创业培训班的,需在正式开班15日内,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申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人员登记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补助费申请表》,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助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按照补助标准的25%预拨创业培训补助费。

  (2)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后成功创办小企业或自谋职业的(创办小企业是指学员培训后办理了企业工商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小型企业;自谋职业是指学员培训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就业),培训机构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人员登记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学员创业成功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补助费申请表》,先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助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拨付剩余补助费。

  以上政策的出台,充分地调动了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创业的积极性。

  6、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

  为更好地体现“以培训促发展、以培训促创业、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农民增收”的工作方针,我们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创业项目推介会,2003年8月在库尔勒市、2004年5月在乌鲁木齐市、2004年10月1日在新疆首届美食文化节上,均成功地开展了创业项目推介,共有1516个创业项目推向社会,有近5000人达成了创业意向。通过创业项目的推介,我们还不断开发创业项目的范围,如:具有区域特色的劳动密集型项目、社会公益性的及环保型的服务项目、社区福利型服务项目等等,不断扩大创业的范围。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的创业培训自全面开展以来,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还未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创业培训的质量监控体系,这是薄弱的环节之一;

  二是由于各地区的差异,在创业培训的专家咨询方面较为薄弱;

  三是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创业培训之后的小额贴息贷款得不到有效的落实。

  以上是我区开展创业培训的一些基本情况和做法,比起创业培训开展好的省、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领我区的创业培训工作,开创我区创业培训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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