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新途径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5-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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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钦州市各级党组织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创新学习载体、建立学习服务平台、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健全学习组织管理制度等形式,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
创新学习载体。围绕“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目标,结合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需要,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教授讲学,让广大干部熟悉和了解相关领域知识,指导学习。组织“百姓课堂”,建立“按单点菜”的服务方式,发挥理论学习服务作用,提供各层次群众理论学习的服务。抓好《钦州市2008-2012年实施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实施,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党员干部的特点,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在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多读书、作表率”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勤读书、善思考、有作为。
搭建学习服务平台。利用市级十大宣教基地平台,组织理论专家和理论骨干教师深入基层巡回宣讲,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向广大基层群众提供理论服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开展在线学习或网络培训,引导学员在岗自学中按需选学。加强“校地合作”,与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等著名高校合作办班,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干部学习积极性,增强培训成效。建设学习交流平台,在党报党刊中开辟学习专题专栏,刊登学习文章和心得体会,营造全市学习良好氛围。
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引导企业、机关、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学校、学习型村镇、学习型社区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学习品牌,以点带面,推动钦州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
健全学习组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各级中心组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体学习,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五年内脱产学习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80学时。市、县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研课题,撰写1至2篇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形成对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意见和举措。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单位评先、干部升降、工作考核挂起钩来,树立正确的学习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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