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全国创争在行动>信息与动态>文章内容
唱响新时代工人阶级之歌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工人日报社论 发布时间:2007-05-08 (阅读次数:

唱响新时代工人阶级之歌 为共建共享作出更大贡献 


                                                             2007-05-01  
  
       五月,是鲜花烂漫的季节;五月,是劳动者笑容灿烂的季节。今天,我们又迎来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在此,我们要把真挚的祝福送给全体为共和国的建设与发展付出辛勤汗水与智慧的劳动者!把崇高的敬意送给全国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工人阶级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自觉站在时代前列,充分发挥了先进阶级的伟大历史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日益提高,先进性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一个包括广大知识分子在内的、由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种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构成的统一整体。广大职工群众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奋进的精神状态、博大的全局胸怀和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是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力量,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中坚力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全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它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才能使这一宏伟目标变成现实;同时,它又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只有让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不断从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因此,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让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工人阶级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大使命。广大职工要进一步发扬主人翁精神,要努力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要积极投身和谐文化建设,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要自觉担负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责任,为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广大职工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主动站在时代的前列,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爱岗敬业,拼搏奉献,无愧于时代主力军的光荣使命。
    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作用,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关心劳模,爱护劳模,为劳模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激励广大职工以劳模为榜样,以主人翁姿态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之中。
    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级工会组织要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当代中国工运的主题,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丰富内涵,紧紧抓住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主线,大力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建立健全工会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充分展现主力军的时代风采。广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方位提升工作素质和能力。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任务艰巨,使命神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进取,勤奋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壮丽篇章! 
(SL)
上一篇:胡锦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前景需青年奋力开创   下一篇:全国860万名农民工接受培训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关于举办“中国职工学习论坛”(07-07)
·《中国职工学习论坛》的预备通(05-26)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04-24)
·首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启动(03-30)
·中国职工创新学习宣言(07-17)
·学习,在创新中飞扬激情(07-17)
·专家型工人的一面旗帜(07-24)
·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09-07)
·关于举办“中国职工学习论坛”(07-06)
·孙春兰在重庆调研(04-17)
·学习标兵 星光闪烁(07-17)
·全国创争活动知识竞赛试题参考(04-26)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