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代表发出倡议书 |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07-05-07 (阅读次数:
)
|
|
全国各行各业的职工同志们: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和共同愿望,是时代赋予工人阶级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在此,我们全体进京的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代表向全国职工发出倡议: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 二、大力发扬主人翁精神,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中,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在科技创新的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做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专家型劳动者,努力促进“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良好氛围的形成。 四、自觉树立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努力掌握节约技能,改进工艺设备,开发和运用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技术、新成果,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坚定不移地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自觉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建设,做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模范,争当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排头兵。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争创一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立新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本文编辑: 桑葳
|
上一篇:“创争”活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记者从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 下一篇:王兆国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的讲话 |
|
[ 收藏]
[ 推荐]
[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
 |
相关文章 |
|
 |
|
|
|
 |
相关推荐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