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建设的是农村,应结合各地农村的不同实际来建,而不是要把农村变成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成为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长远战略和根本目标,就是因为它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并不是盲目地要把大多数农村地区变成城市,把大多数农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而是要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使农村居民可以获得不断增长的物质收入和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安居乐业,具体地讲,就是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建设新农村的政策和目标与城市化战略存在差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不同发展状况的地区要采取不同的政策,这些政策不是城市化战略所能涵盖。在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化进程很快,城乡之间差距在逐步缩小,对于这些地区的农村发展,就是应该在继续推进城市化的同时,寻求城乡发展的互相促进,怎样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福利上实现城乡平等。而在中西部地区,大多数农村地区和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还在拉大,这些地区的农村发展则需要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内在的发展潜力,辅之较大力度的城市资源对农村的注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为主要任务。而在不同地区采取的不同做法,其目标是共同的,就是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条标准。
城市化不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城市化战略的一个着眼点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长期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城乡二元结构只能逐步改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并不必然追求农村的城市化,也不必然追求城乡一样的发展水平。我们要追求的是在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不能迅速改变的前提下,找到农村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道路。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目标的获得,离不开城市化。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点是立足于农村,追求的是农村的发展,这种发展并不是要将农村城市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务是统筹城乡发展,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要用城市的发展来带动农村。应该说,统筹城乡发展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之道。
城市化发展本身对农村发展具有正反两方面效应在我们过去的城市化战略执行的过程中,我们也是非常强调要把城市化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村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但是城市化战略执行中的一些偏差提醒我们,要实现城市化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和谐互促没有那么简单。我们曾一度通过“撤地建市”、“县改市”、“县改区”、“乡改镇”等方式实现“行政建制的城市化”,从1978年至2004年,我国城市数量增加2倍多,建制镇增加8倍多,但城镇人口同期仅从17.9%上升到40.1%,将近1亿的"农民工"只能两栖就业;在城镇建设中,过分强调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使得在总体的资源需求中,城市资源需求增长过快,加剧了农业和农村资源的流失;小城镇的发展质量不高,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能力有限,少数甚至以占用耕地侵占农民利益为代价。这提醒我们,城市化的发展本身对农村发展具有正反两方面效应。必须科学执行城市化战略,才能有利于农村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之道统筹城乡发展比城市化更为综合和全面,应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方针。事实上,城乡差别将永远存在,只不过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否则就是用片面的城市化的思维看问题,或者,仅仅将统筹城乡发展理解为城市支持农村。事实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保持农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农村的发展已经暴露在城乡逐步互通、市场逐渐统一、国内国际联成一体的背景之下,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等重要议题上,我们必须要有涵盖城乡的整体视野,否则就不能持续。还有的人将城乡统筹发展仅仅理解为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的统筹。忽视了城乡环境、功能、文化上的统筹。城乡统筹发展要追求的应该是城乡两种生活方式的互相补充。只有科学地把握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城市人口郊区化、农村生活城镇化、城乡逐步一体化的前景才会逐步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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