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八亿农民的梦想与追求。但同时,我们也需要在热情中来点冷思考,防止对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方式、方法、手段的认识产生偏差。笔者认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主要应该避免走入以下六个误区: 只注重公共财政扶持,而忽视多方面支持。财政的支农作用是有限的。财政支持粮食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粮食补贴,但长期实施这一政策,会造成农业特别是粮食对财政的依赖性,不能形成有效的粮食增产机制。财政提供农村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产品,但中国面积大,农村人口众多,只能长期坚持,目前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解决。以现有乡村人口八亿计算,如果将财政支持“三农”的资金提高到农民每人1000元,就是8000亿元,占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的2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也只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1.8%。农民收入的增长不可能依赖财政,要靠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要靠多方面的支持,如农村信贷、城市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人口吸纳、工业对农业的支持等。财政不是根本的决定性因素,只能起调节、支持、配置、中介的作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措施应是立体型的。 只注重加大增量投入,而忽视存量优化整合。加大“三农”投入,如果只注意增量,而忽视支农资金存量的优化整合,也是一种认识误区。近几年,政府财政不断加大“三农”投入的力度,支农资金存量已有相当规模,但现在支农资金多头分散管理,撒“胡椒面”,未形成合力,资金的整体效益未发挥出来。比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我们的投入主要花到培训楼上,而没有真正花在农民工的培训上。只有在加大增量的同时,盘活调整存量,才能有效归集所有支农资金以发挥“蓄水池”作用,达到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满足有效需求的目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涉农部门要一起摸清财政支农资金底数,科学合理分类,明确整合范围,做好基础性工作,各涉农部门根据产业政策和资金用途先在部门内有机整合,在此基础上,由政府统一领导对相同或相近职能的专项实行跨部门整合,并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调整和部门预算进行涉农专项的归并,科学设置支农专项,从源头上实行整合,最终形成有效的支农投入机制。 只注重资金投入,而忽视实物投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人们往往只注重资金的投入,而忽视了通过实物投入来引导带动农村劳动力等社会力量投入,进而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韩国“新村运动”主要措施就是通过政府无偿提供水泥等物资用以修房、修路,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也应该根据农民的需要提供实物,做到钱和物双管齐下,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尤其要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类公共品供给不足的实际,加强对农村的农田水利基础实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卫生、农村用水等方面的实物投入。其次,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按照他们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需要分类进行实物投入,并对他们的实物需要量科学评估,实行实物配给制。 只注重机构精简,而忽视乡镇政府功能转换。农民负担过重,“三农”问题的出现,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城乡分治体制。因此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负担反弹,单纯通过撤并乡镇、精简机构、人员是行不通的,必须对农村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关键是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换和重建乡镇政府功能。乡镇政府直接面对“三农”,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同时具体组织工作任务也历史地落在了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职能作用不是削弱而是要转换加强。要合理界定乡镇机构的职能,适当削减乡镇部分行政机构,部分改为县市的派出机构,乡镇事业机构则主要是在精简与规范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将其职能转换到管理农村公共资源、农村教育和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 只注重经济反哺,而忽视政策反哺。经济反哺虽然效果直接明显,立竿见影,但也有局限性,一是财政支持主要用在医疗、教育、社保、救济、扶贫等方面,属于公共产品,农民难以致富;二是财政支持是有限的,分摊到8亿农民头上并不算多,农民难以凭此富裕起来;三是财政支持的钱是作消费之用,大部分未用于生产或经营,是属不增值的支援。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反哺要与政策反哺相结合,以政策为目标,经济为手段;政策为导向,经济来促进。政策不仅带有普遍性,而且具有持久性,同时也不需国家大量财政投入。如粮补政策,如果能考虑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技术推广、优良品种推行等,都可在政策的指导下,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 只注重农村经济发展,而忽视农村统筹发展。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不协调,出现了“三农”问题,这样有违于科学发展观,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我们在着重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文化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使农村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作者: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欧阳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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