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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培训必须先改善培训机构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加强农民培训必须先改善培训机构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博客中国 ︱ 发布日期:2006-6-2
    这两年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事业正在迅速“升温”,但最近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各类培训机构的状况很不适应农民培训的需要,当务之急在继续做好“受培训者”的组织发动工作的同时,对各类“培训者”也要采取必要的改革和扶持措施。
    目前,我省全社会能够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所用的资源,按管理渠道来分类,大体上包括下面四类(统计数据有重叠):第一类是由教育部门综合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安徽国民教育系列的中等职业学校有521所,其中普通中专103所,职业高中304所,成人中专114所,在521所中等职业学校中非教育部门举办的有135所,个人举办的有61所;此外,社会其他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有3960所,其中职业技术培训学校7所,农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3844所,其它培训机构109所。
    第二类是由劳动部门综合管理的学校和培训机构。全省有技工学校95所,就业训练中心84所,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机构597所。
    第三类是由农业部门举办的培训机构。全省有农业中专学校2所,农机化中专4所,水产中专学校1所,农机化学校74所。80年代初创建的安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成人中专),在全省17个省辖市和75个县市区设立了分校,另外在乡镇设教学班近500个。
    第四类是其它培训机构。全省建设部门有培训机构36所。交通部门批准设立的驾驶员培训学校80所,去年培训13万人。体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武术培训学校120所,在校学生3万人。中小企业部门管理1所中专学校(含6个分校),并在17个市设立了培训中心。科技部门依托各地职业学校,也准备出资设立一批“星火”学校。此外,也还有大量刚刚起步的民办培训机构,正在或者尚未申请办学许可,这部分机构并未纳入有关部门的管理之中,数量多少无从统计。
    初看全社会培训资源总的数量是比较丰富的,这些年培训能力也在逐步提高,但要适应大规模培训农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其中,占培训资源主体地位的公办培训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活力。1、体制改革滞后,机制转换不快。个别学校至今仍习惯坐等学员上门,生源明显不足;专业设置不灵活,仍在办一些市场不需要的专业;学制学时不灵活,不能适应需求机动安排;教材更新慢,跟不上用人单位新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许多公办培训不能帮助学员安排就业,对农民失去吸引力。2、师资力量薄弱。据省教育部门督查,我省职业教育师资力量明显不足,公办职高师生比高达1∶26,比规定要求几乎高出一倍;教师中专业教师更是严重不足,专业课教师与文化课教师之比为3∶7,低于国家要求的5∶5;教师学历达标率不高,许多由普教改成职教的学校,部分教师水平达不到要求。民办培训用人机制虽然灵活一些,但聘请高水平专业教师费用很高,中小培训机构请不起也用不起。3、投资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公办培训除了保证教师工资外,没有多余的钱投资建设校园、校舍和实验实训设备,有些教育培训机构“人头费”靠财政,基本运转依靠学杂费收入维持。不少职业高中依靠招收初中学生“养活”职业教育。公办培训机构具有人才、规模、经验等方面的潜在优势,但要转变为现实的优势,必须推动这些机构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改革,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最为重要的是要把公办培训机构激活起来,核心是深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机制的改革。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目标上应重新定位,从学历教育为主,转向培训服务为主。要创新办学体制,促进公办培训机构单独举办或合办民办培训机构,支持重点培训机构改造和兼并薄弱机构。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改革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及管理模式,以使更多的农村后备劳动力在义务教育之后能够接受到职业技能的培训。强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探索“学校+公司+农户”等办学模式。对农村中学布局进行调整,根据现实需要,适当减少普通中学数量,增加农村职业中学的数量和招生规模。在师范院校增加培养职教专业教师的专业,进一步充实各类培训机构专业教师。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引进合格教师,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民办培训虽有体制优势,但终究是因陋就简、低成本运作,自身积累水平不高,广告宣传费用非常高,银行又不愿给贷款,致使许多民办培训机构总也做不大。调查中,各民办培训机构一致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民办培训的支持力度。一是希望政府能够为民办培训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许多受培训农民和培训机构都反映目前培训市场存在一定混乱现象,虚假广告、乱拉生源、无证经营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行为,对规范运作的培训机构造成很大冲击。现在各类培训机构分属于各个部门管理,并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各级政府应加强协调,统一各部门监管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培训市场监管力度。二是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民办培训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大家反映最多的是贷款难,各地应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可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允许培训机构用学校校舍、设备作贷款抵押。三是希望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一视同仁对待各类培训机构。凡是办得较好的民办培训机构,也应该允许他们申请使用政府的项目建设资金、基地建设资金及培训补贴资金。
    在农民、培训机构和政府三者之间,农民是客体,培训机构是主体,政府承担促进者的角色。演好政府促进角色,需要抓好四件事:第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目前农民培训所面临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政府工作的缺失,首先是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习惯于抓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对抓农民素质的提高重视不够。应当看到,多年来采取了许多解决农民积极性的政策措施,现在中央强调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实质是要解决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问题。提高农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动力,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本钱”。“促进者们”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劳动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准绳,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承办、各方协作、农民受益”的思路,把农民素质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农民培训当作基础性产业来抓,当作工业化、城镇化的大事来抓。
    第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办培训的积极性。调查也发现,有些地方虽然重视农民培训,但思路有偏差,仍然习惯用行政手段干预资源配置,对传统培训机构保护偏多,对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偏少。在国家教育培训体系中,义务教育由政府承办,职业培训属经营性公益事业,主要应当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打开局面,充分挖掘社会各方面力量办培训的潜力。各地对培训机构的支持应打破部门、地区、所有制的限制,积极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加入到培训农民的行列中来。
    第三,积极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能力。今年国家推出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有些地方只是当作一般项目看待,没有看到这是一次推动教育培训机构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目前培训市场趋旺是一次难得的“商机”,是一份非常可观的“订单”,各级政府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各类培训机构做大做强。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进一步扩大规模。要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把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培训机构,纳入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针对农民培训主要面对低收入者的现实,对从事农民培训者实行税费优惠政策,让“经营者”有利可图。
    第四,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基层同志有反映,有些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墨守成规,习惯于按照条文办事,主动服务不够,同时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行动也不够。我们建议,尽快制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促进机制。各部门之间经常沟通工作动态、信息和方案,注重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统一的培训政策,确保各部门方向一致、步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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