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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忌”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耒阳市新村办 ︱ 发布日期:2006-7-25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过程中,各地干部群众表现出了极大的积极性和热情,新农村建设来势十分喜人。但也必须看到,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主观主义、片面性的苗头,这应当引起重视。笔者认为尤其要引起注意的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忌邯郸学步。不可心猿意马,朝三暮四,人云亦云。在建设新农村措施、方法上,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上,不可听说什么方法好就试,种什么挣钱就换。一旦选准就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积累技术和经验,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万万不可邯郸学步,终致一事无成。
    二忌守株待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于党建扶贫,政府的投入是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形式下拨,各地必须先自筹资金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以后再给予奖励和补助。如果还同党建扶贫一样,等待观望,拉着架子等支援,拨款未到不开工,那最终可能会办不成一桩事,拿不到一分钱。
    三忌揠苗助长。在示范村建设中,在指导农户发展经济中,均不可无视财力物力,急于求成,一味追求“大干快上”,随意给农民增加“新负担”,到处筹款集资甚至举债 “上马”,负债经营,最终均很有可能适得其反。要进行长远规划,统筹发展,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努力做到分步实施,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四忌郑人买履。这方面特别要注意的是村庄规划工作,不可过分相信公式化的模式或方法,要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以群众利益为重,因地制宜,因村而异,科学规划,认真实施。
    五忌千篇一律。无论是示范村建设,还是发展生产、村容整治工作,均不可搞整齐划一的统一规划、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把新农村建设搞成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应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思路、形式、方法。要充分发扬个性,走出自己的特色道路。(龙驯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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