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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落后于城市源于四个“错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农村落后于城市源于四个“错位”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哈尔滨日报 ︱ 发布日期:2006-7-6
    尽管我国财政正在逐步向公共财政转变,但农村公共产品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村落后于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观,表现在四个“错位”。 
  1.贡献与受益错位。据统计,仅1990年至2003年,农业各税为国家财政累计增加收入5058.9亿元。但由于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城乡差别政策,农村公共产品主要靠农民自筹解决,国家仅给予少量补助,造成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巨大差异。占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农村中学生享受到的国家中学教育经费仅占38%,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之比高达22∶1。 
  2.需求与供给错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大多由各级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提供,农民缺少实质性的参与。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供给与需求的脱节,严重影响了供给效益。2003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增幅最大的是交通和通讯支出,其次是医疗卫生支出,说明农民对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的公共产品需求增长很快。但在实际供给中,在全国104.3万公里的沙石路面、土路面中,农村竟占有88.5%的比重;农村每千人拥有的病床数仅为城市的32.9%。 
  3.财权与事权错位。农村中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往往以农民为主承担。例如,基础教育、计划生育都是基本国策,“双拥”优抚和民兵训练是国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些均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但因这些事权都下放到了乡镇,甚至村委会,致使乡镇政府事权大于财权,摊派或举债运作屡屡发生,乡镇财政不堪重负,村级负担过重。 
  4.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错位。部门分割、职能交叉的格局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重经济管理、轻社会服务的思想仍较为严重,公共服务职能尚未得到全面履行,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许多政府部门不遗余力地抓经济、搞招商、经营城市,对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却缺乏热情,在人、财、物投入上大打折扣,对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建设更是缺乏动力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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