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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改革不到位农民负担难减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配套改革不到位农民负担难减轻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6-6-15
    取消农业税,全国农民负担减轻了许多,但最近在洞庭湖粮食主产区采访时发现,农民负担问题并未因此彻底解决,少数地方由于机构臃肿、债务拖累、公共财政缺口大等原因,农民负担依然相当沉重。 
    据湖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统计,2005年湖南农民负担幅度降低,人均为63.3元,但洞庭湖粮食主产区很多乡村农民人均负担接近200元,高的达到300元。省里下发的“农民负担卡”上只有3项负担,而湖区一些地方乡村两级违规增项竟多达15项。不少地方为了便于向农民伸手,干脆将“农民负担卡”束之高阁,代之以一张冷冰冰的“各项费用到户通知单”,把多种“服务性”乱收费压在农民头上。 
    洞庭湖区农民负担之所以减不下来,首先是因为机构臃肿。这里有一个乡,一年财政收入不到10万元,乡干部当中除行政干部的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外,还有60多个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得从农民身上打主意,乡里便列了诸如“共同生产费”、“‘一事一议’筹工费”等名堂乱收费。 
    中央在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时,要求地方政府同时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裁减冗员,提高效率。但记者在洞庭湖区一些县市采访中感到,很多地方的县乡干部对这项改革还抱着“骑驴看唱本——走着瞧”的态度,机构臃肿问题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还有财政“缺位”问题。洞庭湖区水患严重,很多乡村水利基础设施需要维护,仅排渍电费一项,每年人均负担就达50元至55元。洞庭湖区堤垸保安、防洪排涝等负担支出不仅是农民生产所需,更大程度上是对整个湖区包括城镇在内公共安全的保障,这些本来应属于各级财政分担的公共支出变成了农民的沉重负担。 
    洞庭湖区农民负担问题提醒我们,取消农业税后还必须强有力地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否则,农民负担难以彻底减轻,减下来了也有可能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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