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课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关键须脚踏实地,做好结合文章。 中央要求与各地具体实际相结合。关于新农村建设,各地都应按照中央提出的总要求去设计。同时各地还要结合当地具体实际,找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衔接点、切入点、入口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政府部门的积极性与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新农村建设既要有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性,更要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农民的积极性,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来调动。要发动农民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提要求,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实现总体目标与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既要重视新农村总体目标的加快实现,更要重视眼前各地农民所热盼问题的实际解决。要把为农民办大事与办实事,办好事与解难事结合起来考虑,让农民感受到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实惠。 “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建设新农村,当然要考虑新农村必须具有的物质载体和设施基础,更要重视农民素质的培养提升,家庭、邻里、干群关系的友好改善,落后观念、生活陋习的克服改变,传统美德的继承弘扬和现代文明和谐乡风的营造构建,以及农民文化生活的丰富与改善,等等。 全面建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首先要选一部分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村作为试点,先行一步,作为典型予以推广。其次要因地制宜,分类择要,究竟干什么,怎么干,应实事求是,因村制宜。第三要抓好两头,带动一般,要重视抓好以城市郊区为重点的基础较好的村的建设,以偏远贫困村为重点的条件落后的村的建设。 新农村建设与抓农民增收相结合。抓农民增收关键是要为农民抓增岗,即增加从业渠道和就业岗位;抓农民增收要抓增效,要做到农业最大限度的节本、增效,尽可能的通过技术改良、工艺改造实现优质优价;抓农民增收要抓增智,只有“富脑袋”,才有可能“富口袋”。 新农村建设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对新农村建设带来有力的推动,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是防止就新农村建设抓新农村建设,跳出农村抓农村,加速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便捷途径。 自力更生与社会扶助相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需要各地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但是,仅靠广大农村自己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会很漫长。政府必须通过规划启动、政策推动、投资拉动、典型带动等措施予以推助。 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一个时期内的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保证新农村建设的实效性,各地都需要认真制定新农村建设的长期规划、目标体系,以便分步骤予以实施。 新农村建设与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要求相结合。要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细化为考核干部工作业绩的具体指标,将新农村建设的一些预期目标定得积极科学,将一些导向性指标定得规范可行,将一些约束性指标定得严肃具体,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 (作者系山东行政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 高焕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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