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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如何保障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06-8-28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在24日举行的第二届社会政策国际论坛上说,我国去年整个公共财政支出3.16万亿元,但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支出,只占整个财政总支出的8%,并且由于对农村水利、修路的支持资金都包含在内,真正用于农民身上的财政支出不到4%(8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 
   “不足4%”,这个比例使笔者感到震惊和疑惑。瞪大眼睛再仔细看看报道内容,确实没有看错。这两年,国家已经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了重要位置,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设想的提出,从高层到基层,从城市到农村,全社会已经掀起了支持农村、关心农村、支援农村、投身农村的热潮,“支持新农村建设”成了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语。各个方面都在制定支持新农村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资金投入上,国家多次讲过,财政去年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是最多的。农业税大部分省份已经给农民全部免掉;农民的种粮、种子和大型农机具购置等财政给了一部分补贴;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国家财政拿了大头,地方财政拿了中头,农民个人只拿了小头;农村水利、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财政拨出许多专项资金。 
    而现在,韩俊研究员却说“真正用于农民身上的财政支出不到4%”。并且还说:“目前我国支农支出比重,是最近三个五年计划以来最低的。”这怎能不让人们感到疑惑和不解呢?韩俊研究员作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长期从事农业、农业和农民问题的研究工作,经常在农村调研,笔者曾多次聆听其讲座,相信其讲话是有事实根据和可信的。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些问题,那就是支持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不能只停留在文件里和口号中,而要切实落实在具体工作和行动中。特别是像支持“三农”的资金问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事情,来不得半点虚假。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强大的资金支持,否则,只是一句空话。而资金问题必须有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否则就会啥时间国家重视程度高了、喊得紧了,啥时间对农业投入就大,而一旦国家喊得松了,资金就没有了保障。
    首先,要有政策保障。把国家财政、地方财政每年必须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资金用政策规定下来,几年不变,由人大监督实施和落实。在保护农民利益和权益上,比如:杜绝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以及土地权益等问题都必须作为重要的国家政策确定下来。
    其次,要靠法律保障。目前正在修改的《物权法》草案,应该把农民权益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对耕地、林地和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要加大力度保护因为征用土地而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的权益。有必要把全国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农民支出,用法律确定下来。目前农民土地权益仍然很弱,法律对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必须到位。
    最后,要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体制。新农村建设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只靠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财政资金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养老医疗教育等公益性资金需求为主,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支持新农村生产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主,同时,以民间资金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分工明确的融资供给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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