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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新要求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新要求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中国科技成果》 ︱ 发布日期:2006-8-7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征程中,形成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长效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注入科技活力、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又是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

  一、提高对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1.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问题是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无疑对作为现代生产要素的科学技术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科学技术要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加强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要不断优化农村聚才、育才、用才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应用水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人才作支撑。培养开发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造就一大批直接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管理人才,为农民致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是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有力保证。

  3.新农村建设,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创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向农村、基层倾斜;要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培植,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要认真开展星火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要大力扶持优秀乡土人才,发展各类民办科技组织。要更加重视管理民主科学的农村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协会和农民文化协会等各类群众社团的建设,让他们更多地承接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当前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科技推广的需求主体与供应主体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从目前看:农村的生产单位实际上已经划分到户,户主就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区域农业科技推广受投资比较效益、农户实际收入水平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和制约较大,现行的农技推广体系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农民的个性化技术需求。

  二是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基层科技力量薄弱。以山东莒县为例,从政府层面上看,全县县、乡两级共有农业科技推广机构144个,专职农技推广人员1135人。一方面是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大部分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境地,农业科研开发很难展开;另一方面“人员不足、学非所用”也困扰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目前,全县农业科技人员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为1:1000,有的乡镇站所仅有1人,还不能专心从事技术开发服务工作。另外,从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开发情况来看,全县有4130人获得了绿色证书,建有各类农村经济技术服务组织62个,但对一个总人口过百万、农业人口占90%的大县来说,无论是总量还是占农业人口的比例,都是较低的。

  三是农业科技服务领域尚待拓宽。主要表现在农业科技及科研成果相对集中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常规技术方面,对产品产前、产后的相关技术开发服务不够,特别在特色农产品的深度开发增值、带动农民增收方面,缺乏强有力的科技带动和支持。

  三、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1.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当前县域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引入市场机制,推进政府、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主体并存,吸纳、推广转化、咨询培训、信息应用等服务内容并存,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的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培育建设为重点,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建立特色农产品科技服务体系;强化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建设,为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既要体现政府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作用,又要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政府服务与市场服务、公益性服务与赢利性服务、综合性服务与专业性服务、专家型服务与乡土人才服务、多形式组织与多元化服务等的互补共存,逐步建立起服务主体多形式、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元化的农村科技创新服务网络,构筑农村科技创新服务新体系。

  2.主要对策建议

  一是政府主导,加强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学技术从产生到应用离不开科研推广人员和广大农民的参与。要本着“稳定县级、强化乡级、健全村级”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服务体系,疏通县、乡、村农业科技推广组织的主渠道,着力形成上下贯通、服务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同时,要积极引导建立由技术推广机构、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广大农户参与的各种类型的专业协会,形成外联市场和科研院所,内联生产基地和农户的新型农村科技推广模式,实现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步推进。进一步拓宽农业技术推广渠道,更好地适应农民、农户的个性化技术需求。

  二是构建农业科技要素合理流转的环境。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变革现行农技推广模式,逐步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市场机制。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途径,物技结合,综合推广。如实行政、技、物一体的集团技术承包;与农户直接挂钩,独立实施的个人技术项目承包。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科技服务中心,提供农村科技服务,形成“龙头企业+科技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农户”的新型科技服务推广模式,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农民的能力。 

  三是广辟人才来源渠道,加速人才资源开发。对现有农业科技人员,要真正做到专职专用,并应赋予其相应的职权,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要保证匹配一定的经费,落实好各级政府关于重奖科技人员有关政策规定,重视基层农技人员的再教育,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大力引进人才,鼓励他们流向基层、流向农业生产第一线,领办、创办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推广实体。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四是开发应用农业专家系统,推进农业信息化。农业专家系统的推广应用可在根本上解决农村科技人才少、中高级人才匮乏的矛盾。作为农业信息化的切入点,应加强研究攻关,联合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尽快推出区域主要农作物在施肥、栽培管理、植保的专家系统和畜禽饲养管理专家系统,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五是加大投入。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建立专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发基金,专项用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重大农业开发项目。要进一步增加对各类农业科技转化试验示范基地的投入,促进农业创新技术成果的引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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