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目的是解决“三农”问题,那么“三农”的症结在哪里?形式上在于长期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而内容上却是农村土地、资金、劳动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仍处于不等值配置状态,有效资源流向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围绕城市布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城市化水平低,农业发展滞后等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只有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土地、资金同等配置,同质、同要素、同技能劳动者报酬相等、生活等值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之间的各种不合理差距。 城乡之间资源等值配置的障碍 “价格双轨制”2001年农村税改后,从销区率先开始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虽然使农副产品交换步入了市场化的道路,但交换是不平等的。2005年农用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8—20%,小麦、稻谷等粮食主产品市场价比上年同期下降17%;禽蛋、猪肉市场价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2%和34%。不算养殖业减收,仅农资上涨与粮价下跌人均减收就达到93.21元。这种“价格双轨制”是城乡统筹发展的第一个障碍。 土地资源的“新双轨制”农民承包耕地这一最主要的生产要素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逐渐变成了“新双轨制”,轮番出现的各种占地热等,就是这种“新双轨制”的最好说明。资本把远未市场化的农村耕地等生产要素牢牢地控制在自己圈定的“红线”范围之内,构成了扭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轨制”,农民享受的承包权仍然处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管理下的“旧轨制”。在“新、旧双轨制”的较量中,农民始终处于下风。 农村金融体制使“三农”失血家庭联产责任制以来,金融体制的运行使农村金融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入城市,投入“三农”的金融资金远远低于投入城市工业企业或商业。在农村中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机构是吸储的多,信贷投放的少。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家庭联产责任制后新兴的邮政储蓄就从农村抽走了至少6500亿元资金。 农村劳动力就业及转移趋向城市农村劳动力并不是绝对的剩余,而是相对于农业收益来说是相对剩余。就业及转移之所以流向城市,一是因为农业收益低,投入同样的劳动收益不一样,他们出去的主要目的是挣钱,然而这笔钱仅是活劳动成本,剩余产品全部流向城市。二是由于耕地被占不得不流向城市打工;三是金融资金在农村不能很好地与劳动相结合,造成无岗位可就业。 对策及建议 占用一份承包地提供一份城乡生活等值保障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重新审定农村土地发展政策,把城乡居民生活等值化作为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不同地区之间承包耕地买卖的社会价值依据。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测算,一个农民满足最低生活标准需要有0.8亩耕地,所以工商活动每占用0.8亩耕地要提供一个人的城乡生活等值的社会保障金,直到退出0.8亩耕地为止,不能简单的每亩耕地补偿8400元,一补了之。 因地制宜进行土地整理、置换,提高承包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的进行土地整理,将分散的小块土地进行合并或置换,将优等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将劣等土地用于或工或商或支柱产业或居住点等布局及相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建立高素质的村两委班子土地整理或置换或工业布局或居住点建设都要符合民意,要全体村民与项目经营者自下而上地参与整个过程,参与方案制定与决策,村民参与不是盲目的,必须以掌握相关基础知识为前提,有一定的知识才能分析出居住点建设、土地整理或置换的优势或劣势。这样就需要有一个好的村两委班子。在新农村建设中,村两委班子建设应以“村党支部+村委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为模式。两委班子成员首先要年轻化,其次要知识化、专业化,三是不拘一格选用带头人。 明确管理机构,完善工作职能目前失地农民之所以越来越多,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明确管理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职能去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应明确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为管理机构,并赋予相应职能:首先是监督在土地交换或出让所有权过程中的平等性,依据市场经济的相关法律来监督交换或出让所有权是否公平,直至诉诸于法律。其次在土地整理或置换过程中始终是土地承包者的利益保护者和政策信赖者、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的参谋与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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