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制度是现代农业的资产组织形式、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它同现代农业的技术、装备一样,都是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现代农业制度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可以容纳先进的生产力,有与现代农业产业全过程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和成长机制。二是农民有较高的经济地位和组织化程度。三是农民土地的资产积累是现代农业制度形成的起点和摇篮。 土地是农民的原始资产。土地资产的积累生成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资本的延伸,主要通过资产的合作组成了各种农产品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的发展,家庭农场的资本有的又延伸到现代股份公司,从而形成了以土地制度为基础,以家庭农场制度、合作制、公司制为支柱的现代农业制度。 建立现代农业制度,不是照搬西方的做法,也不是另起炉灶从零做起,而是农村改革的深化,诸多成功实践的完善,在深化改革与完善提高中集成创新。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集体所有、农民承包、权益充分”的土地制度,营造种植业专业农户和家庭农场的生成条件。二是深化农业家庭经营制度改革,发展专业农户和家庭农场,营造农产品集约化生产的微观载体。三是深化合作制度改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造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最佳的资产组织形式。 现代农业制度的资产组织理念和形式与现代企业制度相似,因此也可以说是农业领域的现代企业制度。它保留了农民家庭的框架又充实了它的内核,是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合乎逻辑的延伸与发展;它反映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有整个农业产业的成长机制,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推进器。当前,我们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之中,提出现代农业制度这一陌生的命题会引起大家的思考与诠释。以它作为引领农业产业成长的基本经济制度,会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它的现实意义与长远意义,可与二、三产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相媲美。国家应当着手对这一制度软件进行研究规划和设计,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加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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