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农民工>理论探讨>文章内容
欠债不提拔可治“政绩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欠债不提拔可治“政绩官”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6-12-13
    据报道,陕西省为控制乡村产生新的债务,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得超越当地经济条件和农民承爱能力,不得借新农村建设向农民乱伸手,不准举债搞建设。违反规定的,谁签字借债由谁还债,对欠债的乡镇“一把手”不得提拔重用。
    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央一再强调要实际求是、量力而行。可有的地方为什么乐此不疲地搞起了举债建设,说白了就是欠债不用自己还,把欠债的负担统统甩到政府的头上,少数干部大笔一挥,欠下巨额债务,自己却一走了之,甚至因“政绩卓著”被提拔重用。举债建设对干部个人有利无害,无形中给“政绩官”举债的壮了胆。
    谁欠债谁还债,举债的干部不提拔,便从制度上制约了“政绩干部”的举债行为,可谓是治病治到了伤痛处。有谁愿意为集体建设还债?又有谁愿因举债断了自己的前程?看来,陕西省的这个规定,还真是治“政绩官”的良方妙药。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非一朝一夕就能翻天覆地起变化的。举债建设,实质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砸了后人的饭碗,与新农村建设的本意背道而驰。甚至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种障碍。对举债搞建设的行为不采取强力措施,势必会挖空农村的经济基础,使新农村成为一个空架子,说直接一点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开倒车。遏制举债搞建设,必须先治“政绩官”,断掉他们的仕途。

上一篇:加强通村公路管护迫在眉睫   下一篇:夯实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