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 计划, 从操作层面上讲,就是为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在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并派驻到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任职的一项长远规划。它对于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开辟大学生就业渠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结合各地实际,建议探索和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和相应的管理办法,让大学生“村官” 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一是建立大学生村官队伍后续保障机制 《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而大学生村官没有基本的生产基础。各级政府应努力在财力方面予以倾斜,特别对于村级集体收入少或空白的村,市、县(市)、乡财政要按一定的比例负担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同时,激励大学生村官,通过创业效益来提高收入水平,形成既有稳定的财政供给,又有活动的效益补贴的收入机制。 对于村民自治和乡镇机构改革形成的客观限制,通常情况下,可实行身份与岗位分离制度,即户口、单位管辖等在城里,工作岗位却在农村,服务期满可自主决定去留,后边也不断有人再来,保证 “才”源不断。对大学生村官需要或要求选举进入村委班子的,可探索诸如“荣誉村民”等机制,解决好选举身份问题。 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政府应努力解决好承诺兑现问题。在赋予大学生村官优惠政策时,要考虑兑现的现实和可能性。鉴于当前公务员队伍的“凡进必考”的原则,政府应尊重选择、敞开出口,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招考,但一般不给予转为公务员或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承诺,可适当考虑为做过“村官”的大学生考试加分的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科学的大学生村官选用机制 在尊重大学生意愿、从优选拔的同时,要着眼于本乡本土、愿意回乡创业的大学生。他们熟悉村情村俗、和村民联系紧密、日常生活方便,特别要把那些回乡创业初有成效,能力强、作风正的人作为村干部人选。要结合当地资源条件,选拔那些专业对口的大学生。他们掌握学有所长,能结合当地资源干事创业,能迅速给当地经济发展开辟新径。 大学生村官尽管具有丰富的书本知识,但社会实践比较少。因此,要不断加强适应性培训,对新选拔的大学生村官要进行尽早进入状态的上岗培训,对在任的要实行年度培训或不定期集中学习,重点培训学习法规政策、农业科技知识和农村工作方法等;要锻炼应付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认识农村实际,学会处理农村一些复杂的社会问题;要加强联系和关爱,设立专门的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联络机构,经常性地举办联谊活动、谈心活动、经验交流活动。 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还必须建立科学的激励和推出机制。要建立大学生村官 “分类晋档,勤绩联酬” 的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度由村级两委、当地群众、上级党委政府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评,并建立业绩档案。同时,把激励、退出机制结合起来,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发展党员优先、选用支书优先、推荐荣誉优先等。对业绩不明显、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考察确认,予以淘汰退出。 三是引导“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干事创业 大学生村官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创业又缺少资金。为此,可建立村干部帮带、乡镇领导帮教、县直局委帮扶和联系的“三帮一联”制度,特别要重视对大学生村官创建项目的帮扶,政府部门在政策环境上要给予优惠,金融部门在信贷资金上要给予扶持,帮助他们尽早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能人。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缺“官”的领导,缺的是“员”的服务。因此,应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知识丰富或一技之能,引导他们兼当农村急需的政策辅导员、信息解读员、技术“放样”员、资金融通员等。要明确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内容,让大学生村官充分地把 “才智”释放出来。 按照《村民自治法》规定,没经选举的大学生村官只能任助理、团支书或文化干事等 “虚”职,这类职务多为辅助性的。因此,应尽快让大学生村官担任“实”职,给他们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既要本着年轻化的原则,在村“两委”换届时,动员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尽快进入决策层次;又要建立村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多腾出些位子,为大学生村官成长开辟“绿色通道”。(万银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