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东省为了将加强村卫生站建设,让农民“小病不出村”的措施落到实处,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对全省经济欠发达的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恩平市的每个村级卫生站的一名乡村医生补贴一万元,由省财政直接划到村医生个人账户上。 这一做法,不但从制度上为这项专款专用开辟了“绿色通道”,使其像“直通车”一样,减少了中间环节,可畅通无阻地到达目的地。更重要的是,堵塞了有可能被截留、挪用、侵占等漏洞,使受助者及时得到应得的补贴。 “直接将补助款划到个人账户”,在为确保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奠定坚实基础的同时,也为专款专用尤其是政府各项补贴款真正及时全额用于受助对象,提供了便捷有效途径和可资借鉴的经验。因为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救灾款、补助款等,迟迟到不了救助对象手中,救不了急。或是用于“渗渠”或“雁过拔毛”的太多,即使到了救助对象手中,所剩无几的现象,也相当普遍。如某地将几年前上级拨付的用于灾民建房的救灾(洪灾)款,至今未发到受助灾民手中。国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安排的全国农民人均三百多元的3000亿专项资金,最终用到每个农民头上的能否只有几十元的零头? 由此可见,要确保各项补(救)助款和专项资金,真正用到资助对象身上和专款专用,除了加强监管和审计外,制定类似将补(救)助款“直接划到个人(基层)账户”的刚性措施,从源头上用制度作保障,才是实在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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