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重大历史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以促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惠农支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围绕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对农业农村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强化监督检查职责,保障各项惠农支农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派驻监察和跟踪督查,促进和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速、提质、保廉。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社会事业经费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相结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贪污、挪用等现象发生。加强对“三减免三补贴”等惠农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严明纪律,保证改革和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 2、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必须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看病贵上学难以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对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深入治理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加快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强化医药监管,坚决查处开单提成、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和用上安全药,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切实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 3、以保障村民自治权利为着力点,强化对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要深化民主选举,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积极推行“海推直选”、“自荐海选”等选举方式,保证村民选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要深化村务公开,保证村民的知情权。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公开要真正倾听民意、顺应民盼,做到及时、全面、真实。要完善民主决策,保证村民的参与权。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以及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要健全监督网络,保证村民的监督权。通过建立“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村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经济责任审计、增设村支部纪检员、廉政监督员等制度,强化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4、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为拓展点,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乡风文明,是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重点,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切实改变对乡村干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结合党员冬训,在乡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法纪意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督促乡(镇)七站八所和乡(镇)村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与农村创业文化、普法教育相结合,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报刊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形成勤奋进取、诚信尚廉的良好风气和价值导向,构建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支撑。 (作者:王维凯,系中共淮安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