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由于宏观政策得力、地方组织有方,新农村建设可谓“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总体健康”,这为2007年进一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体制、政策、认知和偏好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目前新农村建设在主体角色的定位、建设目标的确定、工作重点的选择和实施行动的安排等微观和宏观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八重八轻”: 重“点”轻“面”。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固然应试点先行、谨慎推进,但是,在目前试点村中,多是基础较好、规模较小、易见成效的村庄。这些村虽然可以先行建设新农村,以示范点的实际成效激励农民,但建设新农村的范围是指整个农村,不是某部分农村,尤其在一些地方,所谓的“新村工程”标准高、设施齐,需要的投资大,已经不是农民的新农村建设,而演变成为政府的新村庄建设,这样一味倾力打造“盆景”,忽视了农村整体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指导,在“点”上越位,在“面”上缺位,就有违试点示范的初衷,增大了将来在“面”上推广的难度,甚至有人为拉大农村差距之虞。 重“体”轻“用”。新农村建设既要有长期规划,又要有阶段性目标。因各地地理条件、经济条件不一,制定规划既要有各自的总体时间部署,还要有不同阶段的具体目标要求。而在部分地方,当农民的新农村建设成为政府的新村庄建设时,农民的真实需要往往被束之高阁,相反,政府在形式方面的要求过多过细,从规划的制定到方案的设计,均一味好大喜功、贪大求全,要求上规模、上档次,高标准、高规格,至于农民需要不需要、何时才需要,该由农民自己建设还是该由政府提供,并没有区别对待、分类实施。以此建设的新农村,只能是只有新村庄,没有新农村,农民得到的实惠并不实在。 重“建”轻“改”。即偏重大建快上,忽视改造传统农业。建设新农村,首先必须抓好生产发展。生产发展,首要方向是建设现代农业。改造传统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和首要任务。然而,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一味地将精力主要放在人畜饮水、生活用电、农村公路等农村基本生产生活设施方面,而在改变农业“靠天吃饭”上着力不够,对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更是远远不够,资金总量小,使用分散,且没有稳定的渠道,使得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缺乏强劲的推动力。 重“硬”轻“软”。新农村建设固然要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民的收入持续增长,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彻底结束农民穷、农业落后、农村脏乱差的历史,但同时要十分重视“软件”建设。目前,虽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得到增加,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但是,在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实践中,重视硬件设施的建设,轻视软公共产品供给,已成为部分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障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重“建”轻“管”,农村道路建设标准低,缺乏管护费用和机制;在农村社会事务发展上,公共事务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治安形势较差,低俗演艺、赌博、迷信等在个别地区农村依然存在。 重“明”轻“暗”。在农业税全面取消之后,农民的显性负担没有了,国家还提供了多种补贴,但随着农用物资价格的持续上涨、高中及高等教育费用过快增长、医疗医药费用的迅速上涨,农民的隐性负担却呈现加重的趋势。要让农民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不仅要求“多予”、“少取”,更需要削减农民的隐性负担。当前,粮价虽然出现恢复性上扬,但从利益传导环节来看,在粮油价格上涨过程中囤积获高价者多是流通中间商,而不是自给自足的农民,而且即便农民因粮价上扬所获的微薄利润,也常常被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会因粮价上扬而继续走高的农用物资所消减。 重“补”轻“活”。目前,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以及各项涉农补贴政策的不断到位,“少取”、“多予”已基本实现,“放活”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面临的突出任务。中国改革是率先从农村开始突破的,并迅速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可以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为中国改革立下了不朽功勋。但是,在此之后,除了迅猛崛起但大多昙花一现的乡镇企业以及广泛推广但有待改进的村民自治外,在改革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城市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农村改革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却寂寂无声。只有“放活”,着力营造非正式制度变迁的宽松氛围,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基层的探索实践,才能激发其创造性和主动性的不断迸发,并进而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重“进度”轻“过程”。新农村建设是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个层面协调发展的过程,主要体现在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并不只表现在村貌的改变,因此,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在新农村建设的部分试点村,主要以村容村貌变化为标准,强调建设速度,急躁冒进,盲目提速或搞速度攀比,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建成“示范村”,没有切实考虑到客观实际和现有条件,忽视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试图逾越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不能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科学地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重“力度”轻“效果”。由于受国家和地方财政所限,加之乡村债务沉重,财政支农资金总量与现实需要之间一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尽管如此,由于我国政府财政支农资金实行“分块管理”的模式,部门分割严重,还使有限的支农资金难以形成合力。据调查,有些地方财政支农资金中用于人员供养和行政开支的费用占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高达70%左右,而用于生产性支出的比重仅占30%左右,严重削弱了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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