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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对新农合有“四求”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农民对新农合有“四求”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7-4-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基层人大的工作人员在调查时了解到,当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四点恳求。
    一求资金筹集渠道源源流长。为建立“新农合”经费筹集的长效机制,农民盼望各级政府能把新农合基金在每年初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成为一种法定支出。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要在每年春节前收缴齐全,以免部分农民外出务工错过缴费时间,而无法享受来年的合作医疗待遇。
    二求明确药品价格和用药报销目录。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临床用药的管理,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来执行的。群众反映,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临床用药和家庭常备药却未列入该药品目录。这样不仅医生在临床用药时无所适从,而且也加重了参合农民的个人经济负担。农民盼望有关部门能结合农民的用药实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规定,单独制订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进一步增加药品种类,扩大报销范围,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求建立门诊慢性病用药制度。一些患有高血压、老慢支、糖尿病等病症的参合农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经常在门诊治疗,持续不断地支付医疗费用。由于每次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远远低于合作医疗补助起付线标准,所以得不到合作医疗的补助和支持。这些都增加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农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参合农民因长期门诊就医,而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
    四求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是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而目前一部分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工资发放没能像农村教师一样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有的乡镇卫生院吃不上饭,经费严重不足,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农民盼望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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