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农民工>理论探讨>文章内容
维色代表:退耕还林补助不能“一刀切”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维色代表:退耕还林补助不能“一刀切”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07-3-15
   “退耕还林补助方式不能搞‘一刀切’。”西藏昌都地区行署专员维色代表说,昌都地处长江上游,近几年来,严格按国家规定分期分批兑现退耕还林户3年粮食(原粮)补助,效果明显。但从2004年起,国家对退耕还林户由补助实物粮食改为补助现金,对部分农牧民收入影响较大。 
    维色代表说,昌都属非粮食主产区,粮食不能自给,如遇到重大自然灾害,粮食缺口更大,当地商品粮比内地和区内粮食主产区原粮价格高出近一半之多。退耕还林补助由粮食改为现金后,综合粮价因素,农牧民退耕还林补助实际收入减少约四成,部分群众基本口粮得不到保证,还挫伤了退耕群众的积极性,并已影响到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已有成果的巩固。
    维色代表建议,国家制定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应充分考虑省区之间、粮食主产区与非粮产区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补助金额标准,千万不可搞“一刀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类似情况统筹研究,提出分类指导和调整的具体意见,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

上一篇:怎样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   下一篇:吴少勋代表:发展现代农业需要龙头企业承担更多责任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