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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需播撒法治的种子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新农村建设需播撒法治的种子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日期:2007-3-12
    新农村建设是不是就是多修路、建新房、多收粮?正在北京召开的两会上,这一话题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热议,一些代表提出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等“软件”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不要使新农村建设的好“硬件”用的却是低“配置”。 
    一些代表认为,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广大农村在道路交通、住房条件、环境卫生等方面得到了较大改善,这固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民得实惠最直观的体现。但村容村貌整治并不等于新农村建设。不容忽视的是,农村留守儿童权益遭侵害、农村青少年犯罪、农民权益遭到侵害的问题呈上升趋势,目前农村法治环境建设滞后,仍然是一个比较薄弱环节,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来自甘肃的人大代表穆涛说,这说明十分有必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农村法治环境、农民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同步建设。
    来自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全国人大代表刘中慧本次会议上提交建议案,希望将优化新农村法治环境建设纳入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刘中慧代表认为,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优化新农村建设的法治环境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需要。
    一些人大代表还认为,当前农村的法律法规跟不上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新农村建设、对保护农民的权益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不够。将农村法制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立法步伐,有助于保障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真正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当家作主。他们建议,培养农民的法律意识可以像在农村开办科普课堂一样开办法制夜校,在城市对打工的农民也要进行法制培训,另外要把农村孩子的法制教育纳入教学,从小培养农村孩子的法律意识。(记者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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