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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业对农村支持力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强化金融业对农村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06-5-2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农村金融服务无疑是其中重要一环。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存款和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基本覆盖了90%以上的农村地区。但是,调查数据显示,1994年我国农业贷款尚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比重的20.13%,到2004年就只占11.82%,呈逐步下降趋势。

  金融业对农业支持严重不足

  虽然目前农村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以及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但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性金融机构越来越注重效益,而由于农业经济发展滞后,支持农村经济无利可图,还可能带来金融风险,金融业因此对农业支持严重不足。

  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一是农村融资难、贷款难。农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融资没有渠道,农民开展农业生产,购置拖拉机、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更是融资无门。农业经济发展的结算渠道不畅,农村异地汇款结算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纷纷从乡镇撤离,在乡镇保留的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只具有同城、同地汇兑结算功能,而不具备跨市、县特别是跨省等异地汇兑结算功能,这就为农产品的大量外销,在资金结算上设置了障碍,影响了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一些农民懊丧地说,现在农村水路通了、电路通了、公路通了、广播电视通了,而资金汇路却不通了。

  二是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现在乡镇的金融机构中,邮政储蓄只吸收农村资金而不发放贷款,吸收的资金统统上划到地市级以上机构,然后转存人民银行获得利息收入;而农村信用社也在强调资金的集中使用,往往也把吸收的农村资金上存到县级以上机构;农业银行由于是商业银行,也正在向股份制迈进,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不得不全行统筹、统一调度资金,支持能够带来较大收益的发达地区大项目;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仅仅限制在政策性粮棉油收购等流通领域贷款,对农业生产基本上没有安排支持资金。

  农村乡镇成为国有金融服务盲区

  导致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在金融改革中,对于农村金融发展重视不够,忽视了农村金融改革的迫切性,没有充分估计到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过分强调自身效益和眼前利益,而忽视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功能,使农村经济成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受害者。最近几年,国有银行一股脑从乡镇甚至县城撤离,造成了农村乡镇国有金融服务的盲区。有一个乡镇政府和百姓,在最后一个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离时,几乎是用哀求的态度进行挽留,并形成书面文字上书县人大,要求保留这最后一家国有商业机构,最终还是无济于事。

  新农村建设需要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而在资金投入上不可能完全依靠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应该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新农村建设,在商品流通、工业企业建设、农村道路以及住房改造、农村水利、大型设备建设和购置上等,都离不开畅通的、覆盖全国甚至全世界的资金汇兑结算网络;广大农村也需要金融理财产品服务等等。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全方位的。虽然多次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了要求,但是,至今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在农村特别是乡镇,除了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以外,最少必须保持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贷资金、金融产品、结算汇兑等金融服务。要保证农村储蓄资金用于农业发展,不出现外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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