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1月15日至2008年1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将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加工制造以及物业管理企业。这是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开展200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突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加工制造、物业管理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劳务费结算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和本市工资支付情况、最低工资支付规定落实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落实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据悉,11月15日至11月20日是企业自查阶段;11月21日至2008年1月31日,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配合下,对所辖区域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有重点的全面检查。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成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快立、快查、快结。
(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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