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哈尔滨市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采取各种措施对农民工的工资、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使在哈市工作的农民工感受到作为新市民的“幸福感”。
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到今年年底,将实现大部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和租赁自住住房。该市还将把长期在城镇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支持社会力量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建设农民工社区。用人单位将履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及时把申报情况及农民工接触职业病危害情况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接到通报后,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监督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另据了解,该市各县(市)、小城镇将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在居住地登记落户。对在市区内就业的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该市将优先准予落户。
(S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