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农民工>农民工培训>文章内容
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来源:《求是》杂志 作者:李福全 发布时间:2008-01-20 (阅读次数:

    近年来,我们结合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实际,大力开展以“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江苏”为主题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农民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全省农民工在就业前接受不少于4学时的法制教育,就业中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6学时的法制教育,使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在江苏都能依法维权。

    找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破口。把每年6月18日所在周确定为“6·18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省、市、县三级联动,大规模宣传农民工维权方式、方法和途径,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并为实施农民工教育制度奠定了群众基础。

    实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对农民工培训实施补贴政策,通过签订协议,要求1024个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把法制教育课作为必修课,广泛开展农民工外出务工行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教育。依托近5000处农民工集宿点,近万个企业职工教育中心,引导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新市民道德法制学校”。在700余个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城市社区开办“社区法制学堂”、“农民工之家”。依托各类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固定的农民工法律咨询点1912个,免费发放学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在全省近千所农民工子女集中就读的中小学校成立“新市民家长学校”,提高作为家长的农民工的法律素质。

    拓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空间。组织力量到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年来,全省各地免费发放农民工各类法律读本近千万本。许多地方成立了法制文艺宣传团体,常年组织送法制文艺进工地、法制电影进村等活动,寓教于乐。一些主要劳动力输出地,还抓住节假日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治安、安全、婚姻等法律法规知识。

    形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合力。加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联合,形成了农民工流动到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覆盖到哪里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类从事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的职业培训和中介机构逐步规范化。将农民工学法纳入“文明经营户”、“诚信企业”考核评比体系,激发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工会、妇联、共青团发挥各自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在全省建立了一支三万余人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志愿者队伍,常年活跃在农民工普法宣传第一线。  (作者:江苏省司法厅厅长)

(SD)


上一篇:成都新市民学校助农民工转变身份   下一篇:比“第一”更重要的是到位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