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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评选高技能人才获“中华技能大奖”的选手奖励5万元
来源:中国职工科技报 作者:张贵生 发布时间:2007-07-25 (阅读次数:
  天津市近日启动首次高技能人才评审活动,今后该市每两年评选100名天津市技术能手,每三年评选100名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在三年有效期内每月享受政府津贴200元,按年度发放;天津市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中华技能大奖”的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天津市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以及职业院校、行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职业技能专家组成了高技能人才评审小组,受聘的20名评审专家将根据《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首批百名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百名技术能手建议名单。
  此次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评选、表彰和奖励,引导用人单位进一步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全面提升我市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天津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证。
  据了解,《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中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具有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和天津市技术能手。本次评选工作将通过初审、评审、公示、批准、授予称号五个阶段。
  《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荣誉证书和津贴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在有效期内,每年跟踪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撤销其荣誉称号,停止享受的政府津贴;天津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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