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地方创争活动>天津>文章内容
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授予“工人先锋号”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06 (阅读次数:

天津市总工会


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授予“工人先锋号”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全总提出的“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在抓住和用好天津新的上升期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总工会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授予“工人先锋号”。具体实施意见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总提出的“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要求,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努力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进一步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与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效益、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
二、组织领导
    为搞好此次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特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散襄军(市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副主任:黄淑玲(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张孝忠(市总工交工委主任)
                    张怀义(市总城建工委主任)
                    孙志宾(市总财贸工委主任)
                    陈兆明(市总区县农林工委主任)
                    李子星(市教育工会主席)
                    葛英秋(市总经保部副部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
二、授予范围
1、首批授予将从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集体中推荐和遴选。
2、首批授予主要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商贸、金融、公共服务、物流等)交通运输行业产生。
3、首批授予对象,应在全市面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所属科室、车间、班组产生。
三、授予条件
    授予“工人先锋号”的集体应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全国领先、全市创造了一流工作业绩;在同行业中具有典型性、示范性、代表性。主要条件是:
1、 创一流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创新成果达到本市同行业或全国先进水平。
2、 创一流服务:坚持服务创新,提升服务技能,服务诚信度和社会满意度高,服务达到本市同行业或全国先进水平。
3、 创一流管理:坚持科学管理和管理创新,管理达到本市同行业或全国领先水平。
4、 创一流效益:经营创新,造福百姓,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达到本市同行业或全国先进水平。
5、 创和谐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职工团结协作,精神状态好,全员参与创建活动,素质工程和技术创新活动处于本市同行业或全国领先水平。
四、申报程序
1、基层工会申报。由基层工会根据条件和工作实绩,填写推荐表并附相关事迹材料,向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申报。
2、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审核。根据基层申报,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就其业绩和水平等进行审核把关,经过全面审核及认可后,对符合条件的择优向市总工会申报。
3、市工会验收。根据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申报情况,市总工会进行考察和验收,并经市总工会网站和《天津工人报》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总工会常委会审批。
五、授予方式
1、市总工会将结合实际,采取到现场授牌和召开会议颁发牌匾两种形式进行命名和授予。
2、申报授予不限名额,根据条件每年在“五一”、“十一”前后分别授予。
3、首批授予在2007年“五一”前进行授予牌。
4、对荣获“工人先锋号”称号的先进集体,市总工会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保持荣誉的可优先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经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起不到先进作用的将撤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六、授予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实施,要充分体现自下而上的原则,要真正把那些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评选出来。
2、要注重向实现天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先进集体倾斜;向积极投身百万职工技术创新、“满意在天津”实践行和开展的“五比一创”劳动竞赛等项活动中取得突出业绩的窗口服务单位倾斜;向素质工程和学创争活动优胜单位的“五型”(技能型、管理型、效益型、和谐型、创新型)班组、科室倾斜。
3、此次授予要衽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形成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4、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典型和创建成果,弘扬先进,表彰先进,形成创建“工人先锋号”的声势和舆论氛围。

XJ


上一篇:天津机电控股集团举办2007年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展   下一篇:天津:“工人先锋号”凸显时代特点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