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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模与企业共同开展约定行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12 (阅读次数:
    创争网(记者张鸣岐)昨天,市总工会召开“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共同约定行动暨天津市劳动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经营者座谈会,会上本市劳动模范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代表分别在“约定行动”倡议书上签名,决定共同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共同约定行动”,以实际行动与广大职工携手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共克时艰渡难关、科学发展上水平,为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邢明军出席并讲话。

    昨天,大沽化工公司、河北针织公司、太平洋汽车部件公司、天一建设公司等企业,在座谈中介绍了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共同约定行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职工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效果,金牌工人、全国劳动模范孔祥瑞代表全市职工作了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的发言,并向全市广大职工发出倡议,倡议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举改革之旗、创振兴之业、建发展之功,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邢明军强调,劳动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经营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劳动模范和先进单位的时代精神,团结激励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大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继续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深入开展。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措施,帮助和鼓励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企业代表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指导各类企业增强信心,拓展市场;各有关部门要多研究制定一些鼓励引导政策,支持和奖励那些为政府分忧、为职工解难、为经济发展做劲的企业和个人。

(责任编辑: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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